通过构建较为全面的流动式起重机评价指标体系,采用适当的评价方法、建立安全评价模型,对流动式起重机安全进行评价研究,以期得到不同型号流动式起重机的安全评价结果。通过评价结果,人们就可以对起重机的安全性能进行直观的了解,这将为企业改进产品提供参考,并为用户选择合适的起重机提供客观依据。流动式起重机的评价方法在分析影响其安全状况因素的基础上进行,构建多因素多层次的流动式起重机安全评价指标体系,使其安全评价结果能够反应多个指标的综合影响。
流动式起重机含:履带式起重机、轮胎式起重机、汽车式起重机等。
一、起重机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,凭操作证操作,严禁无证开机。
二、流动式起重机发动机启动前应分开离合器,并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上。同机操作人员互相联系好后方可启动。
三、履带式起重机吊物流动时,臂杆应在履带正前方,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,回转、臂杆、吊钩的制动器刹住。起重机不得作远距离运输使用。四、流动式起重机流动拐弯时不得过快过急。接近满负荷时,严禁转弯,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。
五、用变换档位起落臂杆操纵的起重机,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时,变换档位,以防滑杆。
六、轮胎式、汽车式起重机禁止吊物行驶。工作完毕起腿、回转臂杆不得同时进行。
七、汽车式起重机行驶时,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,吊钩挂在保险杠的挂钩上,并将钢丝绳拉紧。
正确的选用步骤如下:
1、现场勘察,根据被吊设备或构件的就位位置、现场具体情况等确定起重机的站车位置,其幅度也相应确定;
2、根据被吊物的就位高度、设备尺寸、吊索高度和站车位置,由特性曲线确定其臂长;
3、根据幅度、臂长,由起重性能表或起重特性曲线,确定额定起重量;
4、如额定起重量大于计算载荷,则选择合格,否则重新选择;
5、计算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。